作者: ‖ 时间:2022-07-22 ‖ 来源: ‖ 点击:103
近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在对食用油的专项质量抽检中,检出2批食用菜籽油不合格,涉及格拉纳、冠鼎2个品牌,问题都出在溶剂残留量项目。
在食用植物油质量标准中,溶剂残留量是常见的一项强制性质量指标,可以表明油脂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重金属捕捉剂同时也能反映出生产成本。重金属捕捉剂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重金属捕捉剂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
其中,宁波市泰平粮油生产的“格拉纳”浓香菜籽油,检出的溶剂残留量高达271mg/kg,超出食品安全限值1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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