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时间:2022-07-26 ‖ 来源: ‖ 点击:294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济南市第十批信访举报件共计46件(其中来电6件、来信40件)。截至9月14日,已办结31件,阶段性办结15件,未办结0件。其中,责令整改0家,立案处罚4家,问责2人。现予以公开。
1.小康人家小区属开放式小区,管理较为滞后,常年存在私搭乱建、圈建菜地等情况。反映的“三分之二的绿化带”为小区7、8、9号楼北侧空地,面积约280平方米,有居民在此私自圈建菜地。
2.按照槐荫区《山体和居民小区“三小一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济槐整违字〔2020〕3号)文件要求,营市街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2月对小康人家小区私搭乱建、圈建菜地等行为进行了集中综合整治。现场核查时,该空地已铺设花砖180平方米,剩余100平方米待绿化区域已铺设防尘网。
槐荫区政府责成营市街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加快绿化工作进度,同时做好后续绿化养护工作。小康人家小区剩余100平方米的绿化工作已于9月10日完成。
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奥体中路与张马屯街交汇处往东200米位置有三个土堆,堆放的都是建筑垃圾,每到冬季,一刮风,会产生扬尘。
9月5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奥体中路与张马屯街交汇处东侧200米路南的三处土堆位于王舍人街道张马屯村,是2000年张马屯小区旧村改造和2013年万科新里程住宅工程项目清表时遗留的建筑垃圾,约19000立方米。
2.该三处建筑垃圾位于历城区耕地非农化图斑371号、374号治理范围内,已于2021年7月清理完毕。
3.9月5日现场核实,未发现建筑垃圾堆放。因该位置现状地类为耕地,不能覆盖和绿化,地面裸土存在产生扬尘的可能。
1.区农业农村局、王舍人街道办事处责成张马屯村根据季节特点种植农作物,解决扬尘问题。
2.区城管局、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发现渣土乱倒现象依法严肃处理。
2.和庄镇西南岭原来叫鸿宝化工的工只在夜间、节假日生产石灰,粉尘污染严重。
3.去普通村的路上,高速路以东有一家没有手续的加油站,为应付检查已经停止加油。
1.淄河两岸有5个村,沿河道居住的共100户,其中东车辐村36户、普通村15户、下洼村25户、马家峪村8户、南麻峪村16户,今年6月和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在巡河时发现沿河有69处生活污水排水口,6月底和庄镇政府组织专项整治,所有污水口均已封堵。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现象。北麻峪村村北有养猪户3户,分别为王某军、孙某平、王某义,其中王某军养殖户现存栏猪60头(建有32立方米污水池和12平方米储粪场),孙某平养殖户现存栏猪40头(建有2立方米污水池和10平方米储粪场),王某义养殖户现存栏猪40头(建有5立方米污水池和8平方米储粪场),3家养殖户均属于散养户,粪污还田,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下洼村2个养殖户,分别为黄某怀、唐某。其中黄某怀养殖户现存栏猪38头(建有18立方米污水池和36平方米储粪场),唐某养殖户现存栏牛6头(建有10立方米污水池和4.5平方米储粪场),均属于散养户,粪污还田,未发现粪污直排现象。
2.济南鸿宝新型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6C,法人代表:陈某民,主要从事氧化钙的生产。现场检查时,窑体已清空,生产设及主要附属设施已拆除,无生产能力。
3.济南市西源石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6MA3TKHUK9F,法定代表人:李某英。2020年10月23日,济南市商务局《关于莱芜市赢东加油站等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事项的批复》(济商务字〔2020〕108号文件)同意该加油站网点规划;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案(登记编号:91370116MA3TKHUK9F001Z)。但消防安全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均超期未审,现场检查时,该加油站未营业,3台加油机已拆除。
2.严格落实河长制,继续加强巡河管理,强化村级属地责任,压实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掌握,立行立改,保障河道水质安全。
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荣科村有人反映:村内有三家养猪场,距离村内小河几米,下雨粪污全排入河内,污染水体,在河道两边有住户污水也排入河内,村北建了一个污水池,投诉人反映池里的水应该也是直接排入河内,污染环境。
9月5日,莱芜区政府组织和庄镇政府、区城乡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三家养猪场业主分别为:李某路、李某河、郭某献,其中李某路养猪现存栏生猪25头,李某河养猪现存栏生猪60余头,位于河道北岸;郭某献养猪现存栏生猪7头,位于河道南岸。三家养殖场均建有污水池(分别为5立方米、8立方米、5立方米),所产生粪污定期清理还田,未发现粪污直排河道现象。河道两边住户生活污水经村内污水管网集中收集至村北地埋式污水收集罐(100立方米),由山东文超环保工程定期进行清运,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村北污水池为地埋式收集罐,无溢流,未发现污水直排河道现象。
仲某清为和庄镇马杓湾村党支部书记,反映的“非法开采山石”实际是马杓湾至左家峪道路建设项目。2020年2月26日,和庄镇政府明确马杓湾-左家峪路建设单位为马杓湾村委会,由和庄镇政府监管。开采出的石料主要用于村落坍塌房屋修复、铺设石板街、民宿建设,整修路基,剩余石料用于道路垒砌护坡及村内铺设石板街,渣土、碎石用于道路填方和路面场平。现场检查时,存有石料约240立方米,不涉及非法开采山石。
1.落实属地责任,督促马杓湾村建立石料使用台账,确保全部石料用于该项目建设。
2.通过卫片图斑、日常实地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对存在疑似私采乱挖地区重点核查,早发现、早制止,确保砂、石、土资源合法利用。
3.村子沿河的子有污水排放,河里垃圾多。沿河居民楼的污水也通过暗管流入河道。
4.老卫生院宿舍西边道路有一污水口向205国道流了一年的污水,现在挖了坑处理。
1.该污水口为和庄镇商业街雨水管道排口,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污水排放现象。新建污水站实际为和庄镇污水处理站,今年7月底建成,8月正式运营,处理和庄镇驻地生活污水。外墙排口为污水处理站出水口,9月4日检测报告显示,符合《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和庄村禁养区(高速路以西片区,东至高速路、南至小普通村北,北至下洼村南,西至雪普路以西300米。总面积4.06平方公里)原有的20家养殖户已于2017年取缔(包括孙某前、刘某峰)。8月和庄镇政府进行摸排检查时,发现孙某前有复养现象,8月15日对该养殖场进行了关停。现场检查时,已停养。
3.淄河和庄村段沿岸有5家企业,分别为山东振泰线缆股份、山东凯丰高分子材料、山东昊坤塑业、莱芜汇城耐火材料、山东正泰电缆。其中,振泰线缆、昊坤塑业、汇城耐火材料涉水环节为生产冷却环节,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其余2家企业生产无涉水环节;生活污水均配套建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用于区降尘、绿化,不外排,未发现污水外排行为。和庄镇政府将该段河道外包给第三方进行清理,每2天清理一次。由于近期降雨较多,上游垃圾冲到河道内,目前河道已基本清理完成。和庄村沿河居民楼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进入和庄镇污水处理站,沿河巡查未发现有生活污水直排口。
4.反映的“挖坑处理”实际是8月16日开始建设的地埋式污水罐,该罐收集老卫生院宿舍污水,由宝呈旺通科技定期抽运送至葛洲坝水务(莱芜)二处理,8月25日建设完成。现场未发现有污水直排205国道的情况。
2.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巡河管理,强化村级属地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掌握,立行立改,保障河道环境卫生。
东车辐村是位于和庄镇西侧的山村,村民生活污水均进入自建的化粪池收集,由吸污车集中清运。沿淄河现居住村民36户。沿河排查,河道内无生活污水排口,未发现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的现象。现河道内水质清澈无异味,河床无污泥等排污痕迹。
仲某清为和庄镇马杓湾村党支部书记,反映的“非法开采山石”实际是马杓湾至左家峪道路建设项目。2020年2月26日,和庄镇政府明确马杓湾-左家峪路建设单位为马杓湾村委会,由和庄镇政府监管。开采出的石料主要用于村落坍塌房屋修复、铺设石板街、民宿建设、整修路基,剩余石料用于道路垒砌护坡及村内铺设石板街,渣土、碎石用于道路填方和路面场平。现场检查时,存有石料约240立方米,不涉及非法开采山石。
1、落实属地责任,督促马杓湾村建立石料使用台账,确保全部石料用于本村项目建设。
2、通过卫片图斑、日常实地巡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对存在疑似私采乱挖地区重点核查,早发现、早制止,确保砂、石、土资源合法利用。
和庄镇车南峪村村民姜某涛、姜某生在自家院外收集存放废旧物品(主要是废电线等),售卖给废品收购站。现场检查时,在车南峪村村边发现有焚烧痕迹,是姜某涛、姜某生焚烧电线皮造成的。立即对焚烧残余物及院外废旧物品进行清理。
对两户进行批评教育,严禁焚烧垃圾污染环境;强化村级属地责任,压实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的责任,加大对野外焚烧现象的巡察力度。
该“养牛场”是上崔村徐长吉养牛场,为规模化养殖场,现存栏肉牛余头。该养殖场建设了储粪场(约1800立方米)、污水池(约85立方米)。污水池饱和后,由种植户(王某臣)及时清运用于施肥。根据污水产生量,每月清运一至两次。储粪场存积到一定数量后,将粪便分别售卖给附近村种植户(王某华、房某泉、唐某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粪污直排河道现象,牛圈出口发现有部分粪污溢出,养牛场附近树林,未发现黑色污泥。9月7日前,该养殖户对牛圈采取了粪污防溢措施。
督促养殖场注意环境卫生、及时收集和清理粪污、经常检查粪污设施、防止粪污外排。
1.关于“济南保兴置业开发建设小区过程中破坏小汉峪区域的东侧山体”问题。保利和光山语小区东侧因开发商济南保兴置业进行楼体基坑开挖形成高陡边坡,该边坡高度5~13m,坡面直立,局部为负角度,2020年10月20日小区东南侧曾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济南保兴置业已委托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甲级资质)对该边坡安全性进行评估,并编制治理方案。
2.关于“和光山语小区附近的堆积渣土,掺杂大量建筑垃圾”问题。保利和光山语小区东北侧有渣土堆约4万立方米,为2011年之前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该渣土堆地块原规划为小汉峪中路南段市政道路,后因山体滑坡导致市政道路项目被迫终止,此渣土堆至今未清理。2021年7月2日高新区建设管理部组织机械对渣土堆进行了整形削坡处理,大幅降低了渣土堆高度,并使用符合要求的密目网进行覆盖,杜绝该渣土堆的扬尘污染和安全隐患。
3.关于“小汉峪区域拟建高架桥,投诉人担心会产生噪音、粉尘”问题。经与市城乡交通运输局核实,为缓解东部城区交通压力,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启动了凤凰快速路前期研究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研究和资料收集工作,具体建设方案尚未确定。
1.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区建设管理部督促济南保兴置业尽快履行职责,待出具方案后,依据方案要求做好治理工作。
2.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关于《全区渣土管理专题会议纪要》(第52期)要求,对该渣土堆研究制定处置方案,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解决该渣土堆问题。
3.市交通运输局将在研究阶段组织专家充分研究和评估,对反映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专项方案,全面考量,审慎决策,方案确定后将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在项目建设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征求居民意见。
①大涧沟东西二村位于城市规划圈之外,无法进行开发建设。因没有完成大涧沟片区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工作,致使拆迁工作与国土规划工作无法衔接,形成“烂尾”问题。
②大涧沟村于2017年7月启动拆迁综合整治项目,大多数连片可拆迁房屋基本拆除完毕,完成进度约96%。未拆房屋,部分为村民未签署拆迁协议、部分为可拆房屋与未签协议房屋距离太近,拆除存在安全隐患,待协议签署即可拆除完毕。
①该区域拆迁后的建筑垃圾拟用于后期整治回填,因项目规划尚未确定,故未进行清运。
②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初对建筑垃圾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2020年使用扬尘抑制剂进行喷洒、防尘网覆盖。2021年由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持续进行扬尘抑制剂的喷洒,截止2021年8月31日,共进行7次喷洒,累计喷洒面积约144万平方米。待大涧沟综合整治项目规划确认后进行统一整治。扬尘抑制剂覆盖部分存在较小破损缺失,造成轻微扬尘现象,不存在尘土飞扬现象。
③大涧沟村内小区污水已接入排污管道,村内拆迁区域已无自来水供应。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应村民要求每日两次对村内道路洒水降尘,存在少量降尘后遗留的水迹,不存在污水遍地现象。
1.目前市中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已完成国土规划初步设计方案,正在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调整。定稿后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再进行后续土地开发工作。
2.采用绿化、喷洒抑尘剂、覆盖防尘网(布)等方式减轻扬尘污染。拆迁施工必须进行洒水或喷淋降尘,裸露部分一律及时覆盖防尘网或喷洒抑尘剂措施,同时在喷洒抑尘剂的基础上播撒草籽。对于因为下雨造成抑尘剂被雨水冲刷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补喷抑尘剂。
3.加强对大涧沟拆迁片区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全时段、全区域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山东九羊集团位于莱芜区羊里街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7T,法定代表人:许某某,是一家长流程钢铁企业。该生产、生活污水由自建的3个综合污水处理站(两个300立方米/小时、一个20000立方米/天)和1个焦化废水处理站处理(100立方米/小时),处理后回用于冲渣、闷渣等环节循环利用,不外排,冲渣废水检测报告显示检测数据符合回用标准。区内设置了4个地下水监测井,今年5月6日的检测报告显示,符合地下水Ⅲ类标准。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4座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未发现生产废水直排现象。寨里河距山东九羊集团直线公里,不存在污水直排河道的情况。距离九羊集团近的河流为区南侧的汇河,市生态环境局在汇河下游留村桥设置1处自动监控站点,8月份以来自动监控数据显示,河流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今年1-7月,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每月对该断面水质取样检测1次,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
2.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督促九羊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治污能力,保证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每半年进行1次地下水质检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区域存在破坏耕地、林地问题:1.经十东路以北韩仓河以西,景合九英里小区,2010年5月林地12165.8平方米被破坏;2.九英里小区南侧山东壹加艺农业生物科技违规占用潘庄集体土地约2亩。
9月5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港沟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经十东路以北韩仓河以西,景合九英里小区,2010年5月林地12165.8平方米被破坏”问题。
①九英里灏苑小区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4年建设完成,开发商为山东景和置业(原济南青竹园置业)。
②该项目超出批准使用土地范围,占用港沟街道潘庄村集体土地12623.4平方米,建设景观水池等设施,并将地面硬化。该宗土地地类为其他农用地12165.8平方米,建设用地457.6平方米。原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对山东景和置业超占土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于2016年9月8日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济国土资罚字〔2016〕第5646号),责令其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农用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250180元。山东景和置业于2017年2月14日缴纳罚款,但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拆除义务。2017年5月31日,历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112行审78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由港沟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拆除。2019年2月,该处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全部拆除完毕。
2.关于“九英里小区南侧山东壹加艺农业生物科技违规占用潘庄集体土地约2亩”问题。
①该处地块为经十东路绿地养护管理房用地,该宗土地已征收为国有土地,其中包含信访件反映的潘庄集体土地2亩。
②目前,该宗土地由历城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使用,山东壹加艺农业生物科技租用了部分管理用房,不存在违规占用潘庄集体土地的情况。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严查非法占地及破坏林木等违法行为。
贾庄镇甜水井村现有6条街道,其中东西向街道4条,南北向街道2条。经全面排查,未发现村内核心道路出现“挖的沟壑不平,各种垃圾往里倒,污染环境”的问题。工作人员仅在村南东西向街道(村委会北侧)发现两处路面小面积破损,面积约为0.4平方米和1平方米,破损处因近期降雨出现少量存水。
1.贾庄镇政府督促甜水井村委会对破损路面进行修复,9月5日晚6时已修复完成。
2.县城市管理局做好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全面消除垃圾死角,避免出现随意倾倒垃圾问题,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
1.泉景天沅·雅园的生活垃圾为定时定点收集,收集时间为每日早五点,根据《济南市城市管理标准》的相关规定,垃圾产量少的地区可一次收集完成,时间为每日早4时至7时前,该小区收集生活垃圾的时间符合规定。
2.收集车辆在收运作业过程中存在刹车异响和倾倒垃圾产生噪音的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2.区城管局调换运行噪音较小的车辆对该小区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同时加强辖区内所有生活垃圾收集车辆维修保养工作,限度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3.区城管局进一步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人员操作规范的培训,严格按照规范作业,减少收运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山东圣泉集团旗下全资子: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自2014年以来,生产的聚氨酯外墙保温板含有国家严禁使用的CFC-11成分,聚氨酯保温板安装后会持续逸出CFC-11成分,破坏当地空气、污染环境和臭氧层。
9月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刁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山东圣泉集团实为济南圣泉集团股份,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和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是其下属子,均位于济南市刁镇化工产业园。
2.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主要产品为酚醛树脂、保温泡沫板等,建有一条聚氨酯硬泡复合板生产线日建成投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注入发泡机发泡-成型-切割-成品,原材料为组合聚醚和异氰酸酯,其中组合聚醚中含有发泡剂。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环评中已明确要求,不得使用含CFC-11的发泡剂。
3.济南圣泉倍进陶瓷过滤器主要产品为陶瓷过滤器和发热保温冒口,不从事聚氨酯外墙保温板生产。
4.2020年4月之前,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在原材料采购时,依据安全技术说明书标示的技术指标,只采购不含CFC-11的原料,每月对产品不定期抽检。2019年8月抽检时,发现一批产品中含有CFC-11成分,立即启动内部调查,确认为一批次组合聚醚原料中含有CFC-11成分,时间将该批次剩余的原料全部退回,将不合格产品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未生产,自2020年4月起,采购的每批次原料入前,均使用专业设自行检测,至今未再发现原料中含有CFC-11成分。目前在用原料所含的发泡成分均为HCFC-141b(1,1-二氯-1-氟乙烷),符合规定,可以使用,有案。
章丘区政府责成刁镇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加强原材料采购管理,严格入检测制度,杜绝CFC-11进入产品。
9月5日、6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双山街道办事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章丘鼓风机股份实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从事风机生产,主要工艺为机加工、表面涂装等,配有RCO废气治理设施,手续齐全,有VOCs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已联网,数据达标,区及周边无明显异味。该与西侧诺德名府小区南区近距离约300米,对诺德名府小区影响较小。根据周边企业排查分析,产生异味的疑为该西邻的山东丰晃铸造。此成立于2000年1月,位于明水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3号,与西侧诺德名府小区南区近距离102米。诺德名府小区2018年建设,2019年5月交房。
2.山东丰晃铸造原料为铁锭、呋喃树脂砂、水性漆等,产品为铁铸件,生产工艺为电炉熔炼-造型-浇注-清理-涂装-成品。涂装工艺配套建设了封闭喷漆房、喷淋塔、UV光氧设施,铸造工序配套建设了喷淋塔+布袋除尘器+UV光氧设施及车间内生物净化灵喷雾设施。环保手续齐全。
3.关于异味问题。山东丰晃铸造涉恶臭气体排放工序主要为铸造工序。9月5日未生产。9月6日正常生产。
①昼间,涂装工序正常生产,铸造工序未生产。涂装工序在封闭的喷漆房内进行,治污设施运行正常,运行台账记录齐全,涂装线外无明显异味。
②夜间,涂装工序未生产,铸造工序正常生产,两台浇注机循环浇注。浇注工序在封闭车间内进行,浇注后铸件存放于车间内封闭伸缩房中。治污设施运行正常,台账记录齐全,车间内有异味,车间外无明显异味。
4.9月6日-7日夜间,第三方检测对山东丰晃铸造有组织和无组织VOCs及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1.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督促山东丰晃铸造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对浇注车间加装双层门,进一步减轻对周边群众的影响,9月30日前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督促企业积极与科研机构寻求协助,进一步提升工艺水平,尝试在呋喃树脂中添加钝化剂或掩蔽剂、除味剂,从源头上减少浇注时树脂挥发产生的有机气体,预计12月31日前完成。
3.双山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生产期间车间封闭,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尽可能减轻异味扰民问题。
村办工业园何时休:在槐荫地界上有美丽工业园、大杨工业园、宋庄工业园、大李村工业园、小李村工业园等村办工业园,没规划没手续,成为散乱污的集结地。宋庄工业园外民居里还有隐藏着许多小作坊,油污满地。噪音明显、废料随意堆放。
②“泉西重型锻造”全称为济南泉西重型锻造机械,“远恒优钢锻造”全称为济南远恒优钢锻造机械,“槐荫特钢锻造”全称为济南槐荫特钢锻造,“新峨眉实业”应为济南新峨嵋实业,“济南国贸集团”应为济南国茂集团。五家企业生产工艺均未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或限制类目录。
③济南泉西重型锻造机械、济南远恒优钢锻造机械、济南槐荫特钢锻造3家企业均从事锻件加工,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案。生产时间为白天,主要噪声源为空气锤,底部已采取降噪减震措施,贯通式燃气加热炉配套SCR脱硝治理设施,设运行正常、记录完整。3家企业周边均为企业,无声环境敏感点。
④济南新峨嵋实业主要从事耐火材料产品制造,已获得简化管理类排污许可证。生产时间为全天,主要噪声源为机加工设、风机等,煤气发生炉、工业窑炉配套建有布袋除尘、高温焚烧废气处理设施,设施运行正常,记录完整。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企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区要求。
⑤济南国茂集团,已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案,主要生产设为中频电炉、行吊机以及混砂机,车间内安装布袋式除尘设施1套,设运行正常、记录完整。主要噪声源为混砂机、航吊机及布袋除尘器风机等。
⑥9月5日-8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济南泉西重型锻造机械等5家的废气、噪声分别进行检测,检测数据显示全部符合《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工业企业界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①“美丽工业园”应为美里工业园,一般称新沙工业园。新沙工业园、大杨工业园、宋庄工业园、大李村工业园、小李村工业园始建于2000年左右,均属村庄为发展集体经济形成的企业聚集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工业园区。
②新沙工业园目前有在营单位155家,主要涉及机械加工、组装装配、生产加工等;大杨工业园区目前有在营单位55家,涉及机械加工、设组装等行业;宋庄工业园目前有在营单位36家,涉及汽修、仓储等行业;大李村工业园目前有在营单位13家,涉及橡胶制品、涂料复配等行业;小李工业园目前有在营单位14家,涉及养殖、锻造等行业。以上各工业园内的企业共87家有环评手续,其余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均不纳入环评管理。
③按照《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一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的通知》(环督查〔2019〕26号)规定的“散乱污”企业标准进行判定,5个工业园内企业均不属于“散乱污”企业。
①宋庄工业园周边共有318户民居,其中242户有居民居住,其余21家为个体经营者(诊所1家、理发店1家、餐馆12家、商店7家),55家为生产企业(汽车维修类4家,机械加工类35家,广告仓储类16家)。其中3家企业存在废料随意堆放的问题,2家企业存在地面油污的问题。
②9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宋庄工业园外的4个噪声环境敏感点开展区域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1.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同时,每月开展日常巡查,不定期进行突击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2.玉清湖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规范放置废料,督促地面存在油污的企业立即进行清理,现已整改完毕。
3.建立工信、生态环境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定期会商,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投诉人称位于浆水泉水库南侧的黄金谷山水画廊项目无环保、规划等手续,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之后存在虚假整改,该景区项目未改正违法行为,反而继续扩大建设规模,占用林地和耕地,破坏山体,砍伐树木,景区污水通过渗坑排放,污染地下水,且污水流入下游浆水泉水库。
9月5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黄金谷山水画廊项目位于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村南部、浆水泉水库上游,该区域属于浆水泉村集体土地,不在生态红线内,不属于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经营人为济南黄金谷旅游开发。
2.关于环保手续问题。原历下区环保局于2017年对济南黄金谷旅游开发未办理环评手续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罚款350000元,对未缴纳的罚款,2019年1月17日申请历下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19年9月30日历下区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完毕,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已将该项目污染物排放纳入日常监管,并督促该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案手续。
3.关于规划手续问题。该项目是利用自然资源进行的旅游项目,所在区域属于浆水泉村集体土地,不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作出规划许可”的规定,无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4.关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之后存在虚假整改,该景区项目未改正违法行为”问题。对照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信访件(X020)整改措施,除编制浆水泉黄金谷规划设计方案工作外,其他整改工作均已完成,不存在虚假整改问题。
5.关于“继续扩大建设规模,占用林地和耕地,破坏山体,砍伐树木”问题。未发现该项目在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之后继续扩大项目建设、破坏山体、砍伐树木的行为,且该项目范围内无耕地。2021年7月下旬巡查发现,景区内新增CS野战、七彩滑道等娱乐及配套设施,以及该使用原二环东路南延工程占用林地建设约100平方米施工用房问题。区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8月3日对该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6.关于“景区污水通过渗坑排放,污染地下水,且污水流入下游浆水泉水库”问题。该项目仍然是将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5个化粪池收集,定期由济南市城肥二处进行清理,转运台账记录齐全完整,化粪池均进行防渗处理,不会污染地下水,也没有向水库排放废水的管道。9月5日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采集水库水样进行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标准,优于浆水泉水库Ⅳ类水体功能区要求。
1.姚家街道办事处拆除该使用原二环东路南延工程占用林地建设的约100平方米施工用房,已于9月9日完成。
2.区自然资源局对CS野战、七彩滑道地段上核实认定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于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3.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将该前期非法占用的3117平方米林地于10月15日前恢复原貌。
4.区文旅局重新启动编制浆水泉黄金谷规划设计方案工作,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位于市中区舜耕路46号,东侧相邻居民楼2栋,近距离约20米。近3年内该单位只在2021年8月7日至8月14日期间装修1次,对办公楼部分房间布局进行调整,实施了轻质板墙及设施的拆除、线路铺设、墙体粉刷等装修工程。施工时间均在8:30至12:00、14:00至17:00。经走访周边居民了解,施工期间无噪声扰民情况,施工时办公楼内产生粉尘,对周边环境造成轻微影响。
市中区政府责成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协调省社科联,今后实施办公楼装修改造应文明施工,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提前公告周边居民,争取理解支持。
村民李某明在村南峪街西侧非法破坏山体、损坏树木,将渣土倾倒于东侧河道里,严重破坏生环境。
9月5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彩石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区域位于历城区彩石街道青龙峪村村南,原为青龙峪村村民傅某某宅基地(历城集建93字330039号),李某某于2012年12月购买该处宅基地,并于2019年9月对原有房屋进行翻建,建设一栋两层住宅楼。2020年7月,该处宅基地连同地上物一起转让给本村一村民。
2.该处宅基地原使用人傅某某于1990年前后,对宅基地南侧部分山体进行了排险顺坡,李某某于2019年对原有房屋进行翻建,不存在非法破坏山体、损坏树木及将渣土倒入东侧河道的行为。
1.反映的养猪场为章丘市辛寨开宝养殖场,位于刁镇街道田家村东。属于规模化养殖场,不在禁养区内,距离近的住户约60米,符合相关规定。该养殖场占地约3亩,土地、环评手续齐全。2013年开始养殖,现存栏生猪280头,年出栏550头。储粪场、污水池建设符合“三防”要求,实现了粪污综合利用。
2.该养殖场附近有轻微异味。粪污综合利用、栏舍冲洗、药剂喷洒台账记录齐全,粪污日产日清,每天喷洒1次除臭剂、剂。9月6日,第三方检测对该养殖场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章丘区政府责成刁镇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局指导督促章丘市辛寨开宝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有效运行,粪污综合利用。增加除臭剂喷洒频次至每天不少于2次,定期使用灭蚊蝇药物,保持场内外环境卫生,减轻异味、蚊蝇对周边群众影响。
济南市章丘区明水城区以及相邻周边办事处(普集、官庄、相公庄、枣园、绣惠、文祖)多个被拆迁的村落原址被不法农用车运输团伙乱排乱倒偷着掩埋和堆放了大量的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严重污染了空气、水源、庄稼地,时间久了恶臭难闻,老百姓怨声载道。
9月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明水街道办事处、双山街道办事处、普集街道办事处、官庄街道办事处、相公庄街道办事处、枣园街道办事处、绣惠街道办事处、文祖街道办事处等8个街道办事处、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和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相公庄街道和文祖街道没有整体拆迁的村庄,明水街道有7个拆迁村、双山街道有14个拆迁村、普集街道有1个拆迁村、官庄街道有2个拆迁村、枣园街道有15个拆迁村、绣惠街道有9个拆迁村,共涉及48个村庄。其中,有7个村庄拆迁后已在旧址建成安置房并完成回迁或已按照增减挂钩项目进行了土地整理;有8个村庄拆迁旧址目前均有项目建设,由项目方按建筑工地进行规范管理;另外有33个村庄拆迁旧址土地处于空闲状态,其中有22个旧址周边用实体墙进行了围挡,外来车辆无法进入,11个未围挡。
2.经走访群众和现场核查,未发现不法农用车运输团伙乱排乱倒偷着掩埋和堆放大量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现象,但群众随意乱扔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的现象时有发生。
1.各相关街道建立长效机制,细化管理区及村居管理网格,层层压实属地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相关街道按照拆迁规划,在落实防尘措施的情况下,对拆迁村旧址建筑垃圾进行合理利用,不能回填利用的,清运至合法消纳场所。
3.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加强巡查监管,依法处理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行为。对发现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合法消纳场所,生活垃圾清运至生活垃圾发电处理。
黄巢水库大坝至清水圈村河岸边几家饭店(水之涧饭店、清鑫源饭店、漫步田野饭、吉祥山庄、聚福山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侵占河道修建停车场。
9月5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柳埠街道办事处、区生态保护局、区规划发展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清鑫源饭店、漫步田野饭、吉祥山庄、聚福山庄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问题。
①清鑫源饭店、漫步田野饭、吉祥山庄、聚福山庄均是村民利用自家住宅经营的农家乐。其中,“清鑫源饭店”房屋建于2015年,占地面积约170平方米,地类现状为耕地,除村民居住面积60平方米外,非法占用耕地110平方米;“漫步田野饭”房屋建于2014年,占地面积约180平方米,地类现状为耕地,除村民居住面积80平方米外,非法占用耕地100平方米;“聚福山庄”房屋建于2008年,占地面积约900余平方米,地类现状为耕地,除村民居住面积300平方米外,非法占用耕地600平方米。以上3家占用耕地住宅房屋均符合一户一宅,因南部山区自2006年至今未审批宅基地,村民有住宅需求,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占用耕地建设住宅房屋。
②“吉祥山庄”房屋建于2006年,占地面积约660余平方米,住宅面积220平方米,现状为建设用地,未占用耕地。
2.关于清鑫源饭店、漫步田野饭、吉祥山庄、聚福山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以上4农家乐经营过程中产生餐饮油烟、废水和餐厨垃圾。4家农家乐均已安装了油烟净化设且正常使用、定期清洗。除聚福山庄农家乐外,其余3家均安装了油水分离设,且正常使用。4家农家乐均建有防渗化粪池,但聚福山庄农家乐未签订抽运合同。4家农家乐均与中土物业签有餐厨垃圾清运协议,由餐余垃圾收集车负责收集清运。
3.关于“侵占河道修建停车场”问题。清鑫源饭店、漫步田野饭、吉祥山庄、聚福山庄四处农家乐,存在占用耕地建设停车场行为,面积为120平方米至220平方米不等。该4处停车场未发现侵占河道问题。
4.关于水之涧饭店污染破坏生态环境,非法占用耕地建住宅问题。黄巢水库大坝至清水圈村河岸边不存在“水之涧”及名称相似的饭店。
1.2021年9月15日前,对清鑫源饭店、漫步田野饭、聚福山庄3家违反土地用途管理的农家乐予以关停。
2.2021年10月8日前,对3户村民用于自住的房屋予以保留;对经营性质的农家乐的地上物进行拆除,并完成复耕。
浆水泉水库周边部分违建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数年;水库周边道路破损车辆经过尘土飞扬;浆水泉村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水不知排向哪里;浆水泉村西南部堆存大量垃圾(含相当数量工业垃圾);水库至黄金山水郡小区间不少院落出租为汽修、废品堆存处,无污染防治措施;万福河(浆水泉至浆水泉西路段)两侧沿岸多处堆放垃圾。
9月5日,历下区政府组织姚家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区水务局、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浆水泉水库周边部分违建拆除后产生的建筑垃圾堆放数年”问题。在浆水泉水库东岸和浆水泉水库西岸有建筑垃圾,为2018年、2020年水库周边拆违形成。当事人因对违建拆除和土地使用存有异议,已提起诉讼,故建筑垃圾暂未清运。目前,已使用防尘网覆盖。
2.关于“水库周边道路破损车辆经过尘土飞扬”问题。浆水泉水库周边道路为原浆水泉村自建道路,部分路面年久失修,存在破损情况,车辆通行时产生扬尘。
3.关于“浆水泉村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水不知排向哪里”问题。浆水泉村为农村自然村,不在城市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污水为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村民自建粪池。
4.关于“浆水泉村西南部堆存大量垃圾(含相当数量工业垃圾)”问题。浆水泉村西南部存在村民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废旧塑料凳和废弃装修材料,不存在工业垃圾。
5.关于“水库至黄金山水郡小区间不少院落出租为汽修、废品堆存处,无污染防治措施”问题。此区域总长度约500米,共有18处院落,均为原浆水泉村民自建民房。其中,一处租赁给汽修,两处院落内堆放废旧物品,剩余15处院落为普通民居。该汽修无喷漆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存放于危废暂存间,有危险废物记录台账、委托处置合同及转移联单,未发现私自倾倒等违法行为。两处废旧物品(主要是塑料瓶,废铁,废纸壳)堆放处,现场未发现废液、扬尘问题。
6.关于“万福河(浆水泉至浆水泉西路段)两侧沿岸多处堆放垃圾”问题。万福河实为窑头大沟,位于全福河上游。河道两岸有堆放垃圾现象。
1.姚家街道办事处在法院判决前,做好拆违遗留建筑垃圾防尘网覆盖工作。待法院判决后,按照判决对两处拆违遗留建筑垃圾进行处置。
2.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对浆水泉水库周边道路破损路面进行修补,将于10月15日前完成。
3.姚家街道办事处督促村民对自建的粪池做好防渗整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及时做好清理转运工作。
4.姚家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对村西南侧和窑头大沟沿岸垃圾进行清理,于9月15日前完成。
先行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坡西村西南,在黄河大堤紧邻,被称作西方窝的地方,2018年左右被前村书记纪某民伙同前贰组小组长杨某庆,纪某松等人,擅自兜售土壤,挖局后的大坑非法填埋大量建筑垃圾。
9月5日,先行区管委会组织大桥街道办事处、区国土规划办公室、区综合执法办公室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反映的“西方窝”属于大桥街道坡西村集体土地,位于村西南方向,邯济铁路南侧,共61亩。2013年4月,村民张某向村委租用此地块,后中铁十四局为建设石济客专,于2017年4月从张某处转租土地50亩,承包期5年,日常处于封闭状态,不存在挖土售卖的情况。经走访群众,“西方窝”其余土地也没有挖土售卖的情况,确认反映的三人没有在“西方窝”挖土售卖。
2.中铁十四局为了便于物料堆放,对该地块的坑塘部分进行了填平。该行为与反映的三人无关。
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收到反映此处填埋建筑垃圾问题,大桥街道办事处督促中铁十四局对“西方窝”地块进行整治,要求清理建筑垃圾,现已恢复原貌。
济南市历城区全福街道办事处鹊华天禧小区,小区北侧距离北园高架很近,靠近小区的高架桥上面未安装隔音板,每天夜间车辆经过的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希望加装隔音板。小区东侧向北通往小清河南路的道路,道路西侧杂草丛生,影响市容,车辆停放在路西侧人行道上面的草地上,希望道路西侧尽快绿化。
9月5日,历城区政府组织全福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鹊华天禧小区北侧北园高架车辆噪音扰民问题。北园高架桥位于鹊华天禧南侧约150米,于2007年11月1日建成通车,未安装隔音设施。鹊华天禧小区于2017年完工交房,车辆通行产生噪音,对小区居民有一定影响。
①该道路为三梁东路,规划为红线米的城市次干道,现状为背街小巷,不属于规划城市绿地。
②现场核查时,三梁东路道路西侧有面积约2000平方米区域有裸土,已覆盖防尘网,周边有自然生长的杂草,有车辆在此处停放。
①区交通运输局协调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在该路段安装声屏障,预计于12月15日完成。
②全福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解释,督促鹊华天禧小区物业做好对小区居民的沟通宣传。
2.针对道路杂草影响市容问题。全福街道办事处督促车主及时移走该处停放车辆,并回填种植土,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于11月5日前对该处完成临时性绿化。全福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后期绿化养护工作。
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山东省医学科学院院内有山东大学等多家医药研发实验室,没有环保手续,废气直接排放,在新泺大街经常闻到刺鼻气味。高浓度废水排到医科院污水站,但污水站处理不了这种废水。曾去举报,未果。
9月5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多家医药研发实验室没有环保手续,废气直接排放,气味刺鼻问题。反映的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应为山东省药学科学院,位于新泺大街989号,院内共2家实验室,为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实验室和山东大学药学科学院实验室。
①山东省药学科学院主要从事创新药物研发,2009年建设了山东省多糖类药物工程实验室,环评手续齐全,2014年增加新实验室,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该单位实验室位于科研楼主楼和西裙楼,主楼无废气处理设施,西裙楼安装有活性炭吸附设施。
②山东大学药学科学院实验室位于省药学科学院主楼12层,于2020年11月开始从事“新型冠状病毒分离、测序、快速检测及药物筛选研究”中的合成实验,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急服务保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56号),疫情防控期间,可以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8月16日山东大学已制定了该实验室的搬迁方案,决定待市中区大学科技园实验室启用后将该实验室搬迁。
③关于新泺大街刺鼻性气味问题。现场无明显气味,9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对省药学科学院内废气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有组织VOCs、无组织VOCs、无组织臭气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要求。
2.关于高浓度废水处理问题。上述2家实验室废水处理方式相同,实验室废液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其他废水经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的污水管道进入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9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对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污水总排口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3.关于举报未果问题。经梳理2017年以来信访举报件、转办件,未发现关于省药学科学院及实验室的相关举报记录。
1.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于9月7日,对省药学科学院实验室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问题依法立案调查(济环立字〔2021〕第G017号),拟处罚金额150000元。
2.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于9月7日,对省药学科学院实验室无废气治理设施问题依法立案调查(济环立字〔2021〕第G018号),拟处罚金额42500元。
3.省药学科学院于9月10日制定完成实验室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和环境影响后评价整改方案。
4.山东大学9月6日决定提前关停山东大学药学科学院实验室,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督促其搬迁前不再启用。
反映的路段,附近有东城逸家小区、奥龙观邸小区,业主入住率较高,车流量比较大,因舜义路、舜贤路路口较小,小区业主上下班比较集中,早晚高峰期间有时出现路口车辆通行缓慢,暂时造成拥堵现象,车辆驾驶员偶尔会出现互相催促鸣笛的行为。
早晚高峰时段,加强巡逻管控,教育驾驶人文明驾驶,尽量少鸣笛或不鸣笛,减小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普集镇周家小柏村、海东村、河套园村周边堆积了大量石材边角料,污染环境;普集镇祖营坞村北玄武岩石料夜间盗采,扬尘、噪音扰民,污染环境;普集镇成业设环保(中海石油站向北米)沿线两侧、圣山基督教协会向东南方向米路东、侯家村祺家村农场向西200 米路南、祖营坞水库管理房西临坑内等地堆放大量渣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环境。
9月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普集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区环卫管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①反映的普集镇现为普集街道,周家小柏村实为周家村、小柏村,海东村实为海套园东村,河套园村实为海套园西村。
②2017年6月,章丘区开展锯石行业综合整治,上述村庄共有111家被依法取缔。小柏村南一处天然低洼荒地内有石材边角料堆积,约5立方米,无明显扬尘。其余地点未发现类似问题。
2.此问题与第4批编号X2SD2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一致。关于石料夜间盗采,扬尘、噪声扰民问题。
①反映的玄武岩矿石料全称为济南兴安石料,位于普集街道祖营坞村北新兴街76号,从事玄武岩石料开采生产作业,矿区面积0.1513平方公里,2019年8月建成投产,手续齐全。距离近祖营坞村住户约620米。
②8月30日核查时该因下雨鄂破机无法投放湿料,筛分系统无法筛出石粉停产。经区自然资源局核定,无越界开采行为。该的爆破作业委托济南市四五六爆破实施,爆破作业时间均在上午11时至下午14时之间,查阅爆破作业记录,未发现夜间爆破问题。
③9月3日核查时正在生产,生产设均布置在封闭车间内,除尘设正常运行,生产记录、治污设施运行记录齐全,加工区及内道路均已硬化,抑尘设均正常使用。9月5日,第三方检测对该昼夜噪声、无组织颗粒物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均达标。
①反映的成业设环保实为山东诚业环保建材集团,位于普集街道古宅村普雪路。发现该门外路两侧零散堆放约10立方米建筑垃圾,未覆盖,有扬尘隐患,为周边群众倾倒。未发现生活垃圾。
②反映的普集街道圣山基督教协会向东南方向米路东为普东瓦取土场旧址。该瓦已于2016年破产倒闭。经章丘区渣土办批准,该处用作建筑渣土集中收纳点。5月1日至7月21日,共收纳建筑渣土约1.5万立方米,现已填平,不再接收建筑渣土,尚未开始覆土复绿,有扬尘隐患。现场核查时,在该场地东200米的荒地上,有约10立方米建筑垃圾,有扬尘隐患,为周边群众倾倒。
③反映的“侯家村祺家村农场向西200米”位于普集街道东河北村。该场地原为一处天然大坑,容量约100立方米,地类为一般农田。东河北村群众过去曾向坑内倾倒建筑垃圾。为减轻扬尘污染,恢复耕地性质,东河北村委会在建筑垃圾上进行了覆土。该场地已整平,达到复耕条件。
④反映的祖营坞水库管理房附近垃圾应为祖营坞水库外侧护坡。发现该坡地堆放了约150立方米建筑垃圾,有扬尘隐患,为周边群众倾倒。
1.普集街道办事处清理小柏村南洼地内的石材边角料,运送至合法消纳场所并对场地覆土、复绿。9月15日前完成。
2.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督促济南兴安石料严格落实区防尘措施,及时清理区地面,加大清扫、洒水力度,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3.普集街道办事处督促济南兴安石料兑现夜间不进行生产和爆破作业的承诺。
4.普集街道办事处对各处裸露的渣土场地、建筑垃圾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对裸露建筑垃圾收纳点进行覆土、复绿,9月30日前完成。
5.普集街道办事处委托山东新美佳清洁服务对发现的所有建筑垃圾进行分拣。将可燃的装修垃圾收集清运至章丘垃圾焚烧发电无害化处置,将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合法消纳场,对祖营坞水库管理房西临护坡进行覆土绿化,10月15日前完成。
6.普集街道办事处、区环卫管护中心加强日常巡查,依法查处建筑垃圾乱倾乱倒行为。
①中科院电工所位于庄科村春暄路以西,紧邻围子山,围子山东侧山腰和山脚各有一处矿坑,系2008年前开采山石所致,属历史遗留问题。2020年4月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原城市管理局对山腰处的矿坑通过招投标确定济南胜鑫园林绿化组织施工,2020年6月底完成山体修复绿化工程,工程回填种植土约1万6千立方米,施工过程中有监理监督,未填埋化工垃圾。 ②山脚下矿坑占地约20亩,2021年2月,济南12345承办单反映该矿坑有开采行为,区建设管理部联合东区街道办事处核实调查,现场有少量石块,约500立方米,属于新开面,其他区域杂草丛生,无新开采迹象。因无法确定当事人,实行非立案处理,东区街道办事处加大巡查力度的同时安排专人盯守,至今现场无变化。
③2020年3月中科院电工所设计建设某项目,已办理土地划拨和施工手续,工程位于山脚矿坑新开面南侧200米,庄科村村民董某新承包了该项目的土石方工程,施工时间2020年5月到2021年3月,施工产生的土石方按施工方案处置,建设范围未超用地红线.关于地下水污染问题。2021年9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距离矿坑近的东侧100米处中科院电工所院内地下水井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的39项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2.区建设管理部对山脚处的矿坑尽快制定治理修复方案,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9月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枣园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区环卫管护中心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信访反映的地点是枣园街道马芦村拆迁旧址西南方约200米原马芦砖。原砖西南侧有装修垃圾堆放,有防尘网覆盖。2021年5月至6月,圣井街道居民李某久和张某将绣源南城的约60立方米装修垃圾,有塑料泡沫等保温材料,倾倒在该区域。
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李某久和张某非法倾倒建筑垃圾一案进行行政处罚(李某久立案号为济章综执立字〔2021〕第0726号,张某立案号为济章综执立字〔2021〕第0727号)。
1.翡丽公馆小区旁工业北高架靠近小区一侧未安装声屏障,车辆噪声扰民;2.翡丽公馆小区旁工业北路每天21点之后有很多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车,鸣笛及油门声噪声扰民;3.翡丽公馆小区东侧龙湖地产项目工地21点之后施工,噪声扰民;4.翡丽公馆小区西侧道路长期堆放建筑垃圾;5.工业北路及工业北高架快速路9点后经常有噪声非常大的摩托车(疑似改装摩托车),噪声扰民。多次反映未解决。
9月5日,历城区政府组织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翡丽公馆小区工业北高架桥车辆噪声扰民问题。工业北路高架桥位于翡丽公馆南侧约100米,于2017年10月建成通车,该路段未安装隔音设施。翡丽公馆小区一期于2020年6月完工交房,车辆通行产生噪音,对小区居民有一定影响。
2.关于翡丽公馆小区旁工业北路夜间工程车鸣噪声扰民问题。翡丽公馆北邻工业北路和高架路,工业北路凤鸣路以西是大货车禁行区域,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货运车辆不限行。工业北高架靠近小区一侧未安装隔音设施。车辆鸣笛和油门噪声对小区居民有一定影响。
3.关于“翡丽公馆小区东侧龙湖地产项目工地21点之后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①反映建筑工地为龙湖新东站TOD(天耀)项目,位于凤凰北路西侧,工业北路北侧。
②9月5日22时,区城管局对该工地进行检查,未发现夜间施工行为。有渣土运输车辆往来产生道路噪声。
4.关于翡丽公馆小区西侧道路长期堆放建筑垃圾问题。翡丽公馆小区西侧道路存在建筑垃圾,为翡丽公馆项目施工临时存放的建筑垃圾。
5.工业北路及工业北高架快速路夜间摩托车噪声扰民问题。该路段夜间有大功率摩托车行驶,产生噪音,对小区居民有一定影响。小区居民通过12345进行多次反映。
历城区政府责成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以下措施:
1.区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噪声检测,根据检测情况确定下一步采取措施。由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做好政策解释,翡丽公馆小区物业对小区居民做好沟通宣传。
2.区交警大队安排辖区中队巡逻警力重点以国省道、县乡道路、旅游路、经十东路、工业北路等道路为主,每天夜间21时30至次日6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巡查,重点查处渣土车不按规定路线通行、货运车辆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超载鸣笛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科技设,对电警记录的违法行为开展召回式处罚。强化对渣土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教育,规范驾驶人文明驾驶行为。充分结合辖区运输企业约谈会,重点强调宣传文明行车,不使用高音喇叭。并在日常工作中提醒、警示驾驶人驾驶车辆过程中降低车速,除紧急情况之外严禁鸣笛。
3.建立常态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每月不少于8次开展联合行动,加大对渣土车等工程车辆行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4.王舍人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合理降噪措施,严格遵守夜间施工管理规定,严禁在未取得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发现违规夜间施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巡查,要求施工单位尽量避开夜间装卸材料,确需夜间装卸的要做到轻拿轻放,避免夜间施工扰民现象产生。
5.王舍人街道办事处督促翡丽公馆项目施工方于10月31日前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
6.区交警大队针对大功率摩托车违法的行为,不定期开展“炸街”摩托专项治理,严查加装改装行为。
9月5日,市中区政府组织舜耕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舜城山庄(土屋村西山片区)位于市中区庆云街与旅游路丁字路汇西侧,现有224户住户,部分区域存在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的情况。9月1日起,舜耕街道办事处联合区城管局对舜城山庄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该区域的生活垃圾集中清理、拆除私搭乱建、清理无证经营。区城管局在舜城山庄放置生活垃圾桶30个,安排专人每天定时定点进行清运。
3.舜耕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做好该片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倡导居民养成文明投放垃圾的习惯,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办事处)花园路101号海蔚广场小区5号写字楼2102室噪声扰民严重,该房使用单位:山东圣超环保科技,每周周一至周六早上7点前大批年轻进入培训,早7-9点间歇性高呼口号,每次10分钟左右,一年四季不断,高考期间也不停止,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9月5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山东圣超环保科技位于海蔚广场5号楼2102、2103室,于2015年7月3日注册成立,现有员工10余人。
2.经向海蔚广场物业有关负责人了解,该每周一至周六早晨7时左右组织员工会议,会议期间呼喊口号。海蔚广场5号楼与海蔚小区4号楼直线楼东户居民,均反映该处呼喊口号噪音扰民。
3.9月6日现场核查时,该使用大功率音箱播放音乐,民警现场取证并及时制止。该为展示企业文化、调动员工积极性,周一至周五早晨7时左右,在2102室组织员工会议,期间集体宣读企业誓词和文化标语,并使用大功率音箱播放音乐,造成噪音扰民问题。
2.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做好经营业户和周边居民矛盾调解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彻底根除噪音扰民问题,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济南市章丘区相公办事处河庄村村牌往南500米大桥东西两侧及泄洪沟周边40-50米深的大坑内填埋了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化工废渣,并且用好的渣土进行了掩盖,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章丘区明水办事处章源电力东邻大片空地堆放大量建筑渣土,严重污染环境。
9月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双山街道办事处、区城乡水务局、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章丘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相公庄街道河庄村村牌往南500米大桥东西两侧及泄洪沟周边渣土问题。
①反映的地点位于相公庄街道河庄村村牌南500米处,“大桥东西两侧及泄洪沟周边”为同一地点,产权属于河庄村,原为自然冲坑,东侧大坑约4亩,深约5米,西侧大坑约6亩,深约5米。2006年至2018年期间周边村居翻新及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乱倒于此处。至2018年该坑被填平,约填垫建筑垃圾5万立方米,未办理渣土利用或暂存手续。2018年后,在该处发现有零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相公庄街道办事处均及时处理,并于2021年4月在周边设置围挡、警示牌、举报电话,严禁非法倾倒建筑垃圾。
②两处大坑周边有围挡,有原生植被覆盖,裸露地块覆有防尘网。未发现用建筑垃圾掩埋生活垃圾和化工废渣行为。
③相公庄街道办事处于9月6日对两处大坑共五个点位深挖至原土层,未发现生活垃圾、化工废渣,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对该处进行土壤检测;区城乡水务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对河庄村地下水取样检测。
2.关于“章丘区明水街道章源电力东邻大片空地堆放大量建筑渣土”问题。
①章源电力实际位于双山街道双山北路南侧,东侧是城建文苑小区,无建筑渣土,西侧场地有建筑垃圾约50万立方米,占地约120亩。建筑垃圾来源于城建文苑与璞悦府项目两个工地的回填用土,经双山街道办事处同意暂存于此。根据规划和该地块东城实验学校(章丘区重点民生工程)开工建设的需求,章丘区政府已决定由章丘区建设投资招标清运此处建筑垃圾,清运量为40万立方米,预计9月20号前进场,12月31日前清理完毕。剩余10万立方米拟用于生态公园建设,待规划确定后立即组织实施。
2.双山街道办事处督促章丘区建设投资在渣土清运过程中严格落实抑尘措施;加强对该地块剩余渣土的监管,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济南市章丘区官庄街道办王某明在石门村、响水泉村、双水泉村打着修路的名义,开山采石,大肆倒卖石头。王某明在石门村村头架设石子破碎机械,扬尘污染严重。
此件与第7批编号X2SD6信访件反映的内容部分一致。9月5日,章丘区政府组织官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信访反映的地点为官庄街道石门村、响水泉村、双水泉村,3个村已于2020年3月合并为石泉村,现石泉村总支书记为王某明。
2.2021年4月至6月,石泉村在原石门村南修建了一条旅游道路。道路施工现场在石泉村一条山沟内,没有路基,为新开辟道路。道路在开辟路基和消除危岩过程中,产生了部分石料,已全部用于路基铺设和道路附属工程石堰砌垒。通过调查走访,并对比近5年“天地图”历史地形,山体完好,没有发现王某明非法开采石料,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3.4月23日,石泉村村委会在原石门村北头安装了小型石子破碎机械,加工石料用于铺设路基,没有配抑尘设施,破碎机械在使用时会产生扬尘污染。4月28日,官庄街道办事处巡查发现此问题,及时制止并当场拆除,此后未再发现该村有私自破碎石子的行为。
章丘区政府责成官庄街道办事处、区自然资源局加大巡查力度,严防盗采石料行为发生,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济南二机床24小时生产,重型汽车24小时运输,多为12点凌晨2点,居民楼距离区道路直线米,严重影响夜间休息。
9月5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济南二机床全称为济南二机床集团,为通用设制造企业,24小时生产,所使用的大型运输车辆和工程车辆主要是用于钢板、设以及区内铁路线施工建材的运输,为间断性运输,运输车辆主要从区东门进入。
2.济南二机床集团每天进入区的大型运输车辆约70-80辆,主要集中在白天,夜间0:00-2:00进入车辆数不超过3辆;吉尔南苑为济南二机床集团宿舍,宿舍区南侧居民楼距区大型运输车辆行驶道路约20米,主要噪声影响为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
3.2021年3月,济南二机床集团在区东门处设置禁鸣、限速标志。车辆进入严禁鸣笛,低速运行,车速不得高于15公里/小时,限度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9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吉尔南苑噪声环境敏感点进行昼、夜间噪声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2.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频次,每季度开展一次检查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济南市历城区瀚裕华园小区3区4号楼一单元1201室野蛮装修,噪音和扬尘严重扰民。
9月5日,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舜华路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核查时该住户家中无人,经与物业对接了解,该住户已交纳装修押金并签订装修保证书,装修期为7月10日至9月中旬。走访周围其他住户,了解到该住户日常装修时段为早8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8点。现场电话联系住户,其表示装修已结束。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责成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协调物业加强日常管理,劝导业主文明装修,按时段装修,尽量减少对其他业主的影响。
1.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世购北邻一排平房,用于出租,有数家物流,宇佳物流距离居民近,噪声扰民严重。
2.槐荫区道德街街道德裕家园一区2号楼1单元1205室空调外机噪音扰民。
9月5日,槐荫区政府组织张庄路街道办事处、道德街街道办事处、区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关于经十路世购北邻物流噪声扰民问题。世购广场北侧、桃园小区南区南侧路段共有物流网点10家,宇佳物流距离居民楼较近,门前堆放小型集装箱13个,叉车一辆,因使用叉车装卸集装箱产生噪声。
2.关于道德街德裕家园居民空调外机噪音扰民问题。德裕家园一区2号楼1单元1205室,房主对外出租,面积130余平方米,室内共5个房间,南侧和北侧共4个房间有空调,安装4台室外机。现场开启空调无异响。检查时室内仅有简单家具,据房主介绍自2021年6月份以来开始空置,目前无租客入住,空调未开启。
①济南槐荫聚会烤肉店位于槐荫区恒大翡翠华庭四期3号商业103、104,距近的居民楼约30米,该店共两层,厨房设置在一楼,二楼为单间,油烟通过集烟罩与烟道至二楼顶部经油烟净化设施排出,排烟口向南,不朝向居民楼。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设施正常开启,清洗记录和台账连续完整。
②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于9月7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店的油烟排放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②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在路口设置通行指示牌,明确告知2吨以上车辆禁止进入,于9月6日安装完毕。
③张庄路街道办事处通知所有物流商户严格落实工作时间9:00至21:00的要求,其中:12:00至14:00不得干扰居民休息。
④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超时间经营并产生噪声的商户,及时制止。
道德街街道德裕家园居委会要求出租方密切注意空调室外机噪声,如发现异常立即联系维修。同时注意处理好邻里关系,避免出现扰民行为。
①区市场监管局督促济南槐荫聚会烤肉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进行清洗并确保正常运行。
②区城管局持续加大对商户餐饮油烟净化设正常使用和清洗情况的检查力度,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油烟扰民现象。
济南市白鹤集团在南山管委会仲宫街道办事处住家办事处杨而庄村卧虎山水库大坝位置,建酒店、宾馆、游乐场级学校等,污水无任何处理,白天先排到污水池,晚上再偷排玉符河内。
9月5日,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组织仲宫街道办事处、区生态保护局、区规划发展局、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①世纪园景区位于南部山区仲宫街道杨而村,由山东白鹤集团投资建设,景区内建有酒店、宾馆等,主要从事会务、旅游、休闲等业务。景区位于卧虎山水库下游,距卧虎山水库大坝约200米,不在卧虎山水库二级水源保护区内。
②景区内西北方有一处污水处理设,设计日处理能力40立方米,污水排入沉淀池(约550立方米)预处理后,经污水处理设处理排至中水收集池(约150立方米),灌溉期,中水用于景区内绿化和灌溉;非灌溉期,污水日产生量为4立方米左右(景区工作人员50人),经污水处理设处理后排入中水收集池,再通过水泵抽取至污水沉淀池。
2.关于“白天先排到污水池,晚上再偷排玉符河内”问题。信访件反映的污水池为上述污水沉淀池、中水收集池。经排查,污水沉淀池、中水收集池均做防渗处理,密封,没有联通河道的外排口;周边没有污水外排痕迹。因玉符河穿过该景区,9月9日,该景区下游玉符河检测数据显示,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目前未发现该段玉符河受到污染的情况,未发现该景区“白天先排到污水池,晚上再偷排玉符河内”的问题。
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责成仲宫街道办事处、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区生态保护局采取以下措施:
1.9月10日,区生态保护局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景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中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氨氮不满足《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区综合管理执法局、区生态保护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济南管综处罚字〔2021〕第00056号)。
3.责令该景区将整改期间产生的污水和非灌溉季的中水全部收运至南部山区仲君污水处理进行集中处理,并做好抽运记录。
历城区港沟镇西村有多家混凝土搅拌站,有的晚上生产,不使用除尘装置,扬尘满天飞。多次反映未解决。
9月5日,历城区政府组织港沟街道办事处、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港沟街道河西村现有三家混凝土搅拌站,分别为山东瑞源混凝土、山东舜旺新型建材、山东岱丰建材。三家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环评手续齐全。生产原料均堆放在密闭的骨料仓内,生产环节均在密闭料仓内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9月5日白天现场检查时,三家污染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9月6日夜间现场检查时,山东舜旺新型建材和山东岱丰建材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山东瑞源混凝土未生产。
3.9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对三家进行夜间粉尘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检测,待9月15日检测报告出具后,依法依规作进一步处理。
历城区政府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港沟街道办事处督促三家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开展各类污染物检测,确保达标排放。
(1)长清区双泉镇隋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张某军,2013年秋季张某军的弟弟张某方使用大型挖掘机和大型运输车辆将村北山岭的山头挖掘,总计有5000立方米左右,造成村北山岭的山头的水土流失。(2)张某军指使其弟弟张某方将村北疙瘩头的山头挖平,将多余的砂石往西推平圈地,将集体土地归个人所有,并在此处建设违建彩钢板房,认为属于破坏山体。
9月5日,长清区政府组织双泉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张某军,2017年12月至今担任长清区双泉镇隋峪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方应为张某芳,双泉镇隋峪村村民,张某军之弟。2012年秋季,隋峪村在村北修建环山路,村委会(当时张某军不属于村委会成员)将路基工程委托给张某芳实施,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主要设有挖掘机和运输车辆,环山路从山头下绕过,未对山头造成影响,削坡产生约2000立方米砂石,除路基建设使用外,多余砂石填入西北侧山沟,该工程于2012年11月完工。经调查了解,未发现2013年秋季张某芳有参与其他工程的现象。
2.2012年9月3日,张某芳与隋峪村村委会签订《荒山、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村北山地15亩,承包期50年。2013年,张某芳对承包范围内土地进行平整,用铁丝网围挡,建设临时彩钢板房约40平方米,作为看护和管理使用。经调查了解,未有证据证明是受张某军指使,现场未发现破坏山体行为。
2.双泉镇政府、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防止非法开采、破坏山体的行为发生。
济南长清区万德街道万南村,2019年村书记曲某方以清理河道为由,开采河。
以上信息由无锡市凯尔化工产品有限公司整理编辑,了解更多除磷剂,重金属捕捉剂,氨氮去除剂信息请访问http://www.wxcare.com